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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媒妁与 《金瓶梅 》 中的 媒妁形象

古代的媒妁与 《金瓶梅 》 中的 媒妁形象

摘 要 在中国古代社会,媒妁之言是婚姻成立的要件 。在 《金瓶梅》中,就活跃着一群媒妁,她们的穿针引线促进了小说情节的发展 。本文试图从梳理媒妁的历史发展入手,在历时性中考察明朝媒妁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结合作品中典型的媒妁形象,分析她们的性格特征 。最后,尽量通过作品中提供的线索揭示媒妁盛行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 《金瓶梅 》 媒妁 形象 原因

一、媒妁的历史发展

媒妁自古以来的称谓五花八门,毁誉参半,又可称为伐柯人、冰斧、冰人、冰山人 、大冰、神媒、月老 (月下老 、月下老人 ) 、蹇修 、媒聘 、媒伯、媒证、红娘、红媒 、大红媒、挫角媒人、氤氲大使 、牙婆 、牙嫂、牙媪、保山、保亲、保山婆 、落花媒人 、花博士 、撮合山 、牵头 (撁头 ) 、皮条、拉皮条、马泊六等等 。 《说文解字》上说 :“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 。” “妁,酌也 。斟酌二姓者也”。段玉裁注曰:“虑难曰媒 。 《周礼 ·媒氏》注曰:

`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 ” “斟者,酌也。酌者,盛酒行觞也。

斟酌二姓者,如挹彼注兹,欲调适也 。”在许氏、段氏来看,媒妁就是谋合 、调适两个不同姓氏家庭联姻的中介人 。

周代建立起来的礼制社会,使得媒妁一登上历史舞台即取得了很高的社会地位。 《周礼 ·地官 ·媒氏 》记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 、月 、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可见,当时“媒氏 ”的职权是很大的,第一、担负 “合二姓之好 ”的职能,是衡量婚姻是否合乎礼法的一个重要尺度 。其二、媒氏管理人口登记,凡男女出生三个月以上 (古人出生后三个月命名,称 “成名 ”)就需要报告媒氏,到了年龄媒氏就要催促成婚 。 《礼记·曲礼上》记载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礼记 ·坊记》说:“男女无媒不交 ”,同样明确非媒不成婚姻。

秦汉以降,礼崩乐坏,官媒衰落;与此同时,出现了私媒盛行的局面,但颇为社会所鄙视。 《战国策·燕策 》:“苏代对 (燕昭王 )曰 :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美,然而周之俗,不自为取妻。 …… ”自此,官媒、私媒并行 。汉时媒人,为人合婚嫁者,必求酬值 。 《焦氏易林》卷一称:“东齐郭庐,嫁子洛阳,俊良美好,媒利过倍。”

魏晋以后,媒人多由妇女充当,俗称 “媒媪”,东晋葛洪著 《抱朴子 》说“求媒媪之美谈”,就是指妇女做媒人。唐则称 “媒妪 ”,宋称 “媒妇 ”,元称“媒婆” 。 《元典章 ·户部四 》载 :“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女,充官为籍 。”明袭元制,设官媒,但私媒极盛 。

唐朝,将媒妁之言移入了法律条文,媒妁的作用得到了法制的认可 。 《唐律·疏议 》规定 :“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 “诸嫁娶违律,祖父母 、父母主婚者,独坐 。主婚未成者,各减已成五等,媒人各减首罪二等 ”。 《唐律 ·名例》则规定:“嫁娶有媒,买卖有保。”媒妁在婚姻中不仅是礼制的需要,而且也是法律的需要。他们在婚姻中所扮演的也不仅仅是提亲 、说合 、牵线的角色,而且还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扮演买卖中的保人角色 。但凡法律中有关婚姻的条文,都要先由媒妁斟酌执行,倘有疏忽,不但主婚人、当事人要受处罚,媒妁也不能幸免 。所以,媒妁们要处处小心 。

自唐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婚姻 “必用媒”载入律法。 《宋史·礼志 》记载,熙宁十年,神宗下诏令 :“其冒妄成婚者,以违制论,主婚宗室与媒保同坐,不以赦降 。”司马光制 《书仪 》时规定:“凡成婚姻,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许之,然后遣使者纳采。”元代法律 《通制条格 》将朱熹《家礼 ·昏礼 》中的一段话作为其条文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信,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至元八年条例上也有规定 :“立媒妁婚书,为婚姻之要件 。”如媒妁违反条例,将受到处罚 。 “诸男女婚姻,媒氏违例,多索聘财及多取媒利者,谕众决遣 ”。媒人犯了法,官府就

把他交给公众审判裁决了 。所以,元代以后约定婚姻的婚书大为盛行,一般习惯在定亲时将媒妁写入婚书。

唐宋元明清时期官媒仍然存在着,发展着,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媒人行会组织 。 《萍州可谈》记载,宋熙宁年间“家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数十,掌议媒” 。元代,媒人由乡社推选出来后在官府登记,由政府给他们颁发 《至元新格 》,使他们熟悉法律条文,以便禀律行事,在人们婚姻生活中,显得十分活跃 。到了明代,媒人行会已成为社会行列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地区的媒人在生活上已成为社会行列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地区的媒人在生活上还受到国家的照顾。 《宛署杂记 ·铺行门》记载,河北宛平 、大兴两县的媒人行会就曾得到了 “皇上特赐宽恤 ”,准予“免其纳银” 、免交行业税银的优待。至于地主官临堂作媒,或鉴于辖区内贫奴俾女婚嫁困难,由官员代为婚配,或赐皇帝赠婚 、赐婚,更是名副其实的官媒。

这一时期媒人队伍庞大,但活跃在社会上的主要是私媒 。随着封建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的不断增加,媒妁演变成了社会上的一种职业。当然这种职业属于市井江湖的三教九流,在宋代则被列入 “三姑六婆 ”的行当之中,其商品性和腐朽性更为突出,社会声誉江河日下,人们对媒妁多有鄙夷之情 。有些文人甚至把媒妁列入诲淫诲盗的社会渣滓。所谓 “三姑六婆,淫盗之媒 ”。陶宗仪《辍耕录 》解释道:“三姑者,尼姑 、道姑 、卦姑 。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 (女巫 ),虔婆 (妓院老鸨 ) 、药婆 (巫医 ) 、稳婆 (接生婆 )也,盖与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盗者,几希矣。若能谨而远之,如避蛇蝎,庶几净宅之法 。”卑视和厌恶之情溢于言表,可见媒婆身份极为低贱 。 “三姑 ”充当媒人角色,是有其历史原因的。隋唐以后,佛道两教都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兴庙建观,道 (卦 )姑、尼姑遍地皆是 。而那些平日深锁闺中的大家闺秀也只有去佛寺、道观进香祭神时,才有破例出门的机会。她们很自然地与 “三姑 ”打交道,请“三姑”为其测字 、打卦 。 《红楼梦》中的妙玉就是大观园栊翠庵里的道姑,九十五回写宝玉把命根子玉佩丢失,岫烟就请他扶乩 。才子欲与佳人私情往来,深知尼姑 、道 (卦 )姑可以自由出入深宅大院,往往求她们帮忙 。因而 “三姑”为媒的现象便在所难免了 。 《初刻拍案惊奇》卷六 “酒下酒赵尼媪迷花,机中机贾秀才报怨 ”开头即说明:

话说三姑六婆,最是人家不可与他往来出入。盖是此辈功夫又闲,心计又巧,亦且走过千家万户,见识又多,路数又熟,不要说那些不正气的妇女,十个着了九个儿,就是一些针缝也没有的,他会千方百计弄出机关,智赛良、平,辩同何 、贾,无事诱出有事来,所以宦户人家有正经的,往往大张告示,不许出入。其间一种最狠的,又是尼姑 。他借着佛天为由,庵院为囤,可以引得内眷来烧香,可以引得子弟来游耍 。见男人问讯称呼,礼数毫无异僧家,接对无妨 ;到室内念佛看经,体格终须是妇女,交搭更便。从来马泊六 、撮合山,十桩事倒有九桩尼姑做成,尼庵私会的。

这卷小说写了两个尼姑,一个受人贿赂,引诱有夫之妇与人通奸,害了别人性命;另一个则设计害人,最终自己也没能逃脱厄运 。还有这样一则笑话 :

有忧贫者,或教之曰:“只求媒人足矣。”其人曰 :“媒安能疗贫乎 ?”答曰:“随你穷人家经了媒人口,就都发迹 。”

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媒妁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

但总的来说,媒妁在婚姻过程中是起扛鼎作用的。中国封建社会礼教规定“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有别 ”的隔离状态,使得在议婚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几乎不曾照面,即便是相了亲,见了面,其个人意志往往也无法实现 。当事人成了局外人,而一切只需由媒妁作中介,她们参与“六礼”推演的全过程,几乎成为整个婚姻过程的真正主宰者。按照宗法社会的特点,“媒妁之言 ”最终要体现“父母之命 ”,代表两个家庭的共同利益,但从提亲开始,在具体选择谁作为自己家庭姻亲的问题上,

“父母之命”又往往是根据媒妁的一家之言而定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父母之命”只是 “媒妁之言 ”的附庸与傀儡,媒妁提供的双方当事人的材料,只要双方父母首肯即成。惟其如此,媒人的声誉才毁誉参半 。到了明清,由于商品经济和市民阶层的发展,媒妁更变成一种牟利的职业,甚至为了牟取利益不惜以谎言相欺,作奸犯科。

二 、《金瓶梅 》中的媒婆形象

《金瓶梅 》中活跃着一批媒婆,书中的婚嫁之事多由这些人穿针引线 。大致有王婆 、薛嫂儿、文嫂儿 、冯妈妈、陶妈妈、段妈妈 、张妈 、张妈子 、张媒人、王婆婆等 。可以说,《金瓶梅 》荟萃了中国文学中的媒婆群像 。其中王婆、薛嫂、文嫂 、陶妈妈最为典型。

王婆在 《水浒传 》中就已出现,主要集中在第二十四 ———二十五回 。在 《金瓶梅》里,主要出现在第二 ———第六回和第八十六———八十七回。小说通过她给潘金莲与西门庆牵线私通 、毒杀武大郎 、发卖潘金莲这几段情节来塑造这个人物,使她的形象比 《水浒 》里的更加丰满、生动和逼真 。 《金瓶梅 》第二回中有一段单道她的本领: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随何。只凭说六国唇枪,全仗话三齐舌剑 。只鸾孤凤,霎时间交仗成双 ;寡妇鳏男,一席话搬唆成对。解使三重门内女,遮么九极殿中仙。玉黄殿上侍香金童,把臂拖来;王母宫中传言玉女,拦腰抱住。略施奸计,使阿罗汉抱住比丘尼;才用机关,交李天王搂定鬼子母。甜言说诱,男如封涉也生心 ;软语调和,女似麻姑也乱性。藏头漏尾,撺掇淑女害相思;送寒偷暖,调弄嫦娥偷汉子 。

王婆 36岁守寡,单独抚养一子,饱经风霜,为了生计什么都肯做。

她自己交待说:“迎头儿跟着人说媒,次后揽人家些衣服卖,又与人家抱腰、收小的,闲常也会做牵头、做马泊六,也会针灸看病,也会做贝戎儿 。”在生活的磨难中,她尝尽了人间世态炎凉,但也熟悉了社会各色人等的心理状况,磨练了圆滑、世故、机变 、贪婪和恶毒的性格特征 。她曾自己骂自己道 :“俺这媒人们都是狗娘养下的 。”这种自我作践,说明她已经异化成“非人 ”,自己尚且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更不会将别人当作人了,所以一切婚姻在她的眼中只是牟利的工具,她做媒人的唯一目的就是赚钱 。

当西门庆走过潘金莲门前,被叉竿打在头巾上时,一个心中惊艳,一个眉梢传情,被王婆看了个正着 。西门庆又几次三番地来武大门前转悠,这些都逃不出她的眼睛。她寻思 :“这刷子踅得紧! 你看我着些甜糖抹在这厮鼻子上,交他舐不着。那厮全讨县里人便宜,且叫他来老娘手上纳些钱,撰他几贯风流钱使。”她知道西门庆要来托她,她却装聋作哑,扯东说西,欲擒故纵。当西门庆主动提出事成之后拿十两银子作酬谢时,方为他定下十件挨光计。计成之后,她贼喊捉贼地捉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奸,以达到威胁潘金莲的目的,好让她经常与西门庆私通,自己多赚些钱 。

当西门庆与潘金莲被武大捉奸,武大遭西门庆毒打,求生不得,求死不成之际,武大警告潘金莲:我死不妨,我兄弟武二早晚归来,绝不肯干休。潘金莲与西门庆都被武大这一席话吓得要死,王婆却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叫西门庆从自己的药铺取些砒霜来,由金莲下药毒死武大,然后将武大尸首火化,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没有踪迹。安排得非常周密 。当武大被毒死时,金莲见武大咬牙切齿,七窍流血,怕将起来,而她毫不在意地说:“有甚么难处,我帮你便了。”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嘴脸。

当西门庆暴亡,吴月娘要王婆领去潘金莲,凭她发卖时,她却把些恶毒的话泼与潘金莲 :“你休稀里打哄,做哑装聋! 自古蛇钻窟窿蛇知道,各人干的事各人心里明。金莲,你休呆里撒奸,两头白面,说长道短,我手里使不得你花言巧语,帮闲钻懒! 自古没个不散的筵席,出头椽儿先朽烂 。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苍蝇不钻没缝儿蛋。你休把养汉当饭,我如今要打发你上阳关 。”好一张利嘴 ! 一席话就把自己当初引诱潘金莲与西门庆偷情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自己好像是个局外人,把屎盆子兜头扣在潘金莲身上 。为了最大程度地赚钱,她四处张罗着发卖潘金莲,正当她得意忘形之时,被武松一刀结果了性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金瓶梅 》中的薛嫂,虽没有王婆那样重彩浓墨,但西门庆家的兴衰聚散,都有其出入的踪迹。她是以卖翠花为幌子进行说媒的 。与王婆的老谋深算相比,薛嫂看似直爽,其实更工于心计。第七回,她主动提出要将孟玉楼说与西门庆,先以孟玉楼守寡却非常富有引诱西门庆。

同时,她又对孟玉楼在改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了然于心。她指点西门庆去走杨姑娘的路子,要他许诺给杨姑娘一副棺材板,孤立张四舅,从而扫清了障碍,使西门庆空得到一个寡妇和一笔不小的钱财 。薛嫂在这桩婚事上做得天衣无缝。作者这样评价她:“世上这媒人们,原来只一味图赚钱,不顾人死活,无官的说做有官,把偏房说做正房,一味瞒天大谎,全无半点儿真实。”除了说娶孟玉楼之外,她还把西门庆家的西门大姐说与陈经济;帮助潘金莲与陈经济拉皮条;将孙雪娥发卖到妓院;帮吴月娘发卖庞春梅到守备府等等,做了不少勾当 。如果说王婆为了钱财可以铤而走险的话,薛嫂则比她胆小的多,她之所以这样吃香,在于她的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金瓶梅 》中另一位出场频繁的媒妁叫文嫂 。她曾做过西门大姐与陈经济的保山,但西门庆早就忘了。这使文嫂很不满意。当西门庆想与王招宣府的林太太通情时,便想起了她,派玳安去寻找。玳安找到她家时,她先让儿子推说不在,却被玳安撞个正着,于是,她又拿腔拿调地摆起了架子:“他老人家这几年宅内买使女 、说媒 、用花儿,自有老冯和薛嫂儿、王妈妈子走跳,希罕俺每! … … ”终于借机发泄了心中不平 。但她当然不会错过这个送上门的发财机会,所以磨蹭了半天,还是跟着玳安屁颠屁颠地见了西门庆。她问知西门庆的意图,却又假意推托了一番:“若说起我这太太来,今年属猪,三十五岁,端的上等妇人,

百伶百俐,只好像是三十岁的。她虽是干这营生,好不干的最密。就是往那儿去,许多伴当跟着,喝着路走,径路来,径路儿去。三老爹在外为人做人,他原在人家落脚? 这个人传的讹了。倒只是他家里深宅大院,一时三老爹不在,藏掖个儿去,人不知,鬼不觉,倒还许说 。若是小媳妇那里,窄门窄户,敢招惹这事? 说在头上,就是爹赏这银子,小媳妇也不敢领去,宁可领了爹言语,对太太说就是了。”她知道西门庆是志在必得的,所以她先摆出一些明显的事实,抬出一大堆困难,弄得西门庆心急难煞,让西门庆再次恳求,以退为进 。西门庆无奈,只好在原来五两银子的基础上,再赏了几匹绸缎 。在文嫂伶牙俐齿的说合下,西门庆果真与林太太私通了。如果说,王婆为西门庆制定出的十条挨光计,反映了她的老谋深算,真的是 “智赛随何,机强陆贾,女兵十个九个都出不了干娘的手 ”的话,那么文嫂则以闪烁其词 、审时度势、胸有成竹而见长。

《金瓶梅 》中唯一的官媒是陶妈妈。虽然她出场的次数不多,但是反映了那时官媒的活动情况。 《礼记昏义疏》云 :“纳征,纳聘财也 。”纳财遂成为后世婚姻成立之关键 。据陈鹏 《中国婚姻史稿》记载,自两汉以来,婚嫁竞相奢靡,甚至出现了财婚 。元律例,“诸男女婚姻,媒氏违例,多索聘财及多取媒利者,谕众决遣” 。明太祖曾下诏 :“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 …婚姻毋论财 。”“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好,以重人伦,近代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遵守 ……以厚风俗 。”但官府不可能亲自验证聘礼,所以监督者就理所当然地由媒人承担。但他们是怎样实行的呢? 《金瓶梅 》第九十一回:“四月初八日,县中备好了十六盘羹果茶饼,一副金丝冠儿,一副金头面,一条玛瑙带,一副玎珰七事,金镯银钏之类,两件大红官锦袍儿,四套妆花衣服,三十两礼钱,其馀布绢棉花,共约二十余抬。两个媒人跟随,廊吏何不违押担,到西门庆家下了茶 。”按明律规定 “纳征,六品 、七品常服钏镯以银 ”,李衙内下的聘礼显然逾制 。但作为法定监督者的陶妈妈根本不会因为这些事儿耽误了自己发财的机会 。

事实上,《金瓶梅》中无论官媒还是私媒,根本就没有将律法规定当作一回事,或者

说根本就不懂律法,更何况她们只要有利益可取,连 “贝戎儿 ” (贼 )都敢做。

《金瓶梅 》中的媒人,同当时社会上的其他市井人物一样,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不得不把做媒当成生活之必须手段,从这个方面说,她们是可怜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她们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依靠自己的如簧之舌残害同类,维护了封建礼教和伦理纲常,有利于封建统治,

因而元明清以来,尽管有些媒妁干了不少坏事,但却很少有遭到国家机器惩戒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媒妁很少有 “红娘 ”似的正面形象,而大多数以反面人物出现,大概就是反映了人们对于媒妁的厌恶心理吧 ! 但公道地说,媒妁既是封建礼教的卫道者,又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 、牺牲品。当有人把婚姻的不幸的罪责都推到媒妁身上时,媒妁则成了封建礼教的替罪羊,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隐藏在媒妁后面的礼法制度。

三、《金瓶梅》中媒妁盛行的原因

考察《金瓶梅 》中的媒人的活动,可以发现媒婆大行其道的原因有二 :一是据大明律法,凡婚约必须有媒妁之言;二是由于金钱利益的驱使。

《明律集解纂注 ·户律婚姻门 》载 :“婚书,有媒妁通报写立者,私约,无媒而私下议约也。”可见,媒人参与与否仍是婚姻是否合法的必要条件 。如果仅有“父母之命 ”或两情相悦,谓之私定婚姻,所以往往是父母议亲后要请媒人穿梭其中,大户人家通常男女双方都有媒人,以便商量婚姻事宜 。

《金瓶梅 》第十七回,李瓶儿招赘蒋竹山 。妇人笑以手携之,说道:“且请起,未审先生鳏居几时? 贵庚多少? 既要做亲,须得有个保山来说,方成礼数 。”竹山又跪下哀告道:“小人行年二十九岁,正月二十七日卯时建生 。不幸去年荆妻已故,家缘贫乏,实出寒微,今既蒙金诺之言,何用冰人之讲!”妇人听言笑道 :“你既无钱,我这里有个妈妈,姓冯,拉他做个媒证 。也不消你行聘,择个吉日良辰,招你进来入门为赘。你意下如何 ?”

蒋竹山家贫无力纳聘,无钱请媒人,李瓶儿认为不行聘可以,但是没有媒婆,则缺了礼数,是苟合,哪怕现成拉一个 “保山”,也算是有 “媒妁之言 ”。这也为第十五回李瓶儿赶出蒋竹山做了铺垫——— “临出门,

妇人还使冯妈妈舀了一锡盆水,赶着泼去,说道 :`喜得冤家离眼前。'当日打发了竹山出门。”冯妈妈既是保山、又是李瓶儿的使唤婆子,所以 “休掉 ”蒋竹山是轻而易举的事 。

再如第九十一回,李衙内唤陶妈妈往西门家说娶孟玉楼,玉楼同意后,吴月娘便说:“你当初原是薛嫂儿说的媒,如今还使小厮叫将薛嫂儿来,两个同拿了帖儿去说此亲事,才是理。不多时,使玳安儿叫薛嫂儿见陶妈妈,道了万福 。当行见当行,拿着帖儿出离西门庆家门,往县中回衙内话去。”又如第九十七回,庞春梅使薛嫂儿与陈经济说亲,“这里薛嫂儿通了信来,葛员外家知是守备府里,情愿做亲,又使一个张媒人同说媒。”

私媒的盛行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丰厚经济利益的驱使。如第七回,薛嫂儿说娶孟玉楼,“西门庆便拿出一两银子来,与薛嫂儿做驴子钱”。第三十七回,冯妈妈说嫁韩氏女,“西门庆与了一两银子,说道 :`前日韩伙计那孩子的事累你,这一两银子,你买布穿。' ”第九十一回,陶妈妈与薛嫂说成孟玉楼的婚事后,李衙内 “分付左右 :`每人且赏与他一两银子,做脚步钱。' ”及孟玉楼过门后,“李衙内将薛嫂儿、陶妈妈叫到跟前,每人五两银子,一段花红利市,打发出门。”在当时,四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一个丫环,而玉簪儿、孙雪娥也只卖了八两银子,做媒人一次便可至少挣得一两银子也算是上好的买卖。

但是,仅做媒婆的回报虽大,却不一定是长远生计,所以媒婆又通常 “兼职 ”,她们常做牙婆 、接生婆、牵头。她们有的开茶馆 (如王婆 ),有的卖翠花 (如薛嫂儿 ),以此为掩护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做媒只是顺手打的幌子,有媒做媒,无媒则牵头做奸、卖婢买妾,从中渔利 。王婆定下十件挨光计,给西门庆与潘金莲做牵头,赚得 “一两一块银子”(第二回 ) 、“绸绢三匹,并十两清水好绵”、“一锭十两银子 ”(第三回 ) 。

第八十六回,吴月娘打发王婆领出潘金莲道 :“今来是是非人,去是是非者,一客不烦二主,还起动你领他出去,或聘嫁,或打发,教他乞自在饭去罢 。 … …如今随你聘嫁,多少儿教得来,我替他爹念个经儿,也是一场勾当。”王婆后来收下武松一百两银子并五两谢银 (第八十七回 ),“打发武松出门,自己寻思:`他家大娘子自交我发脱,又没和我则定价钱 。我今胡乱与他一二十两银子,满纂的就是了。

绑着鬼,也落他多一半养家。'一面把银凿下二十两银子,往月娘家里交割明白。”这样王婆通过卖潘金莲得银八十五两 。如果不是武松杀她报仇,王婆几乎得手矣 ! 第三十七回,冯妈妈说动王六儿,第九十四回,薛嫂与张妈妈卖孙雪娥,都谋得不少好处,不再赘述 。

考察《金瓶梅 》中媒人的作用,我们发现,原来 “掌万民之判 ”的官媒除了在“县中打卯” (见第九十一回 )外,竟和私媒一样,凭如簧之舌,行不轨之事,利益所驱,如蚊蝇见血,私改年龄者有之,牵头做奸者有之,瞒上欺下者有之,买卖妾婢者有之,且重利之下,不避凶险,成为西门庆淫荡生活的帮凶 。媒妁之言,虽然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但随着商品经济和封建买卖婚姻的发展,已失去了庄严感,成了金钱支配的游戏。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辛银美 责任编辑: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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