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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族婚嫁习俗【40】

普米族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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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米族的家庭和婚姻经历了由母系制到父权制、由群婚到一夫一妻制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前,普米族的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父权制家庭,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在宁蒗和永胜地区盛行大家庭,其中多数是父系大家庭,其他地区多系小家庭。只有居住在泸沽湖附近宁蒗县永宁地区四、五个村的普米族,在当地纳西族的影响下,实行走婚和母系制。


    父系大家庭的家长并不独断专行,男性家长除主持日常事务外,重大问题由全家聚会商讨决定。家长由父亲和长兄担任,受到全家成员的敬重。

    新中国成立以来,普米族的父系制地区多是小家庭。平均每户人口4—5人。家庭由男子传宗接代,女子是外姓之人。年长男子为家长,在家长领导下,家庭成员按性别和年龄实行分工。家庭财产实行男性直系亲属继承制,家产诸子均分,幼子得主房,父母留一份养老产业与幼子共同生活。


婚姻制度特点


    普米族家庭中的舅权很突出。

    舅权与父母等同,每年外甥要去舅父家拜年,甥儿女13岁行穿裤子、穿裙子礼后也要去拜见舅父,舅父要赠给衣服、饰物以至大牲畜。舅父对甥儿女的婚姻有权干预,特别是甥女,舅家有迎娶的优先权。出嫁的妇女死后要先向舅家报丧,舅父披着白毡来吊,婿方要屈意奉承。普米族的母系家庭只存在于实行走婚的几个村寨,是由同一始祖的后裔组成的。亲兄弟姐妹属于同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分开居住,姐妹的子女仍然是属于同一个家庭。由于是走婚,母系家庭中不包括本户男女成员的配偶,他(她)们的配偶都住在各自的母亲家。姐妹所生的子女是这个家庭的继承人,而兄弟与其阿注所生的子女不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和家庭,而生身父亲却是“局外人”。母系家庭的家长一般是由母亲或长姐担任。她是家庭的核心,受到全家的敬重。在母系制下,阿注婚所生的子女,只属于母亲。按传统习俗,男子无抚养儿女的义务,但有抚养甥儿女的责任。在母系制下,儿童并不属于母亲个人,而是属于母亲的整个家庭,他(她)们都是家庭的继承人,将来也要赡养所有的长者。舅舅则把甥儿女都看成是自己的亲骨肉。

 

    普米族亲属称谓中的直系亲属部分,与汉族、白族的称谓完全相同。不同的是旁系亲属和姑表亲的称谓区分不太够明显。如旁系亲属中伯祖父与叔祖父、伯祖母与叔祖母、姊与嫂同称,姑姨表亲中姑父与伯父、姨夫与叔父、姨姑表兄弟姐妹同称等。这些称谓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普米族历史上,曾经盛行过氏族内婚和姨姑表优先婚的婚姻制度。


    普米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云南省怒江州的兰坪县、丽江市的宁蒗县、玉龙县和迪庆州的维西县是主要聚居地。其余分布在云县、凤庆、中甸以及四川省的木里、盐源、九龙等县。


   在普米族的发展历史中,婚姻形态经历了由母系制到父权制,由群婚到一夫一妻指的发展过程。目前,在普米族的大部分地区已经确立了父权制,婚姻以一夫一妻指为主,实行男婚女嫁。从订婚到结婚,要经过订亲、测算八字、过大礼、迎娶和坐家等过程。依据传统的习惯,普米族的婚礼多选择在冬天农闲的季节举行。具体的婚礼形式各地不一。


   普米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新中国成立前,普米族实行氏族外婚。选择配偶由父母作主,盛行姑舅表婚优先婚配。结婚年龄较早,女子15岁、男子18岁多已完婚,或者在男女13岁举行成丁礼后结婚。普米族通婚的双方,有三代续娶的风俗,称为“亲三代”。指腹为婚、幼年定婚较普遍。各地普米族的非姑舅表婚一般要经过求亲、敬锅庄、择日、行婚礼等几个步骤。选定对象后,男方向女方家说明意图,如征得女方家族同意,男方家长便请媒人携带礼物去女方家说亲。女方召集家族长辈与男方见面,由女方打开男方带来的定亲酒祭锅庄,敬长辈,畅饮后确定亲事。订婚后,经议聘、过小礼、逢年过节双方互赠礼品,双方家庭来往密切。男方到预定完婚的年份到女方家求婚,对方同意后,多在冬闲的双月择良辰吉日举行婚礼。

  

    兰坪、维西一带的普米族,婚礼之日盛行“对歌”。当男方迎亲队伍抵达时,女方仍紧闭大门,于是媒人唱起喜歌,叙说双方结亲符合天意人意。女方听到中意处,才开门迎入,并接受迎亲者送来的礼品和礼钱——“开门钱”。迎亲人见到女方老少,都要磕头致意,感谢他们将新娘许配新郎。第二天破晓,将新娘打扮一新,由新娘的弟弟背出扶上马背,饮“出村酒”。到了新郎家,迎候的家人唱起“开门调”,新娘由两个中年妇女扶入洞房。随后,一对新人拜堂,男方设酒席宴客,对唱古歌,跳锅庄舞,通宵达旦。


    在盛大的婚礼后,新娘要开始“不落夫家”的生活。兰坪地区新娘不落夫家的时间一般是数年,宁蒗地区则从若干年至一二十年不等,往往要到新娘怀孕后才真正到男方家生活。可见,普米族女子虽然订婚、结婚较早,但真正到夫家坐家往往都很晚,普遍是25岁以后,少数到30、40岁才坐家。在此期间,男方要迎娶新娘四次,举办四次婚礼仪式。按照旧的习惯,姑娘婚后起码要三回三转,设法逃回娘家。若在一迎二迎后就坐夫家,会被认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宁蒗地区的普米族还保留着古老的“抢婚”习俗。到议定的婚期时,女方会把新娘藏匿他家,女方亲友则准备对男方迎亲人进行掳掠。待迎亲人抵达,女方蜂拥而上,将其所携带的礼品一抢而光,男方不得反抗,事后用茶叶将礼品赎回。到出嫁之日,女方父母不事先通知新娘,仍让她外出劳动,男方派人将其强掳回家。新娘到达男方家,要先由“韩规”为她举行除秽仪式,目的是把尾随新娘的女方亡灵撵走,使她从此归属于新的家庭。这天,男方要大宴宾客,以示庆祝。普米族婚后不能离异,若丈夫亡故,女子一般由夫家作主转房给夫弟。如无转房对象,则在族内转嫁,族内无对象,则由婆家决断,招婿或留下其子女后再嫁外人,再嫁彩礼由婆家收纳。

 

    新中国成立后,普米族的旧婚姻制度有了改变。青年男女们走上了婚姻自由的道路,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少了,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被打破了,“不落夫家”的现象没有了。青年人的通婚范围,也从本民族扩大到其他汉、白、藏、纳西、傈僳等民族,传统的婚姻习俗有了很大的变化。


    云南边缘地区的普米族,姑娘出嫁时,必须由男方前去“逮捕”新娘。迎亲那天,男方要派媒人、两位伴娘和几个精明强悍的小伙子前去迎亲,在女家的巧妙配合下,装模装样地将姑娘抢走。

    即将出嫁的新娘在父母的有意安排下到山上或田间劳动,迎亲的人来后,由一位小伙子找到姑娘,对她大声说:“你已是xx家的人了,xx家请你去吃茶,跟我们去一趟吧!”说完上前迅速“逮”住假装要逃跑的姑娘。这时埋伏在新娘周围的几个美丽健壮的姑娘便一拥而上,对“逮捕”新娘的“凶手”拳打脚踢,甚至撕坏或扒下他的衣服,逼迫他投降交出新娘。随后,大家一起簇拥着新娘回到女家举行出嫁礼,唱歌喝酒,为她送行。

 

    当新娘的兄弟将新娘从闺房中背出来,随新郎的接亲队伍上路之后,媒人不仅不能随队伍离开女家,反而要被女家扣留下来,送到一间屋里锁起来,同时被被“关押”的还有女方的一位歌手。在“监牢”中,两人要比赛唱歌,决定胜负。屋外则由两个姑娘手拿钥匙守门。主客双方对歌后,一直要到媒人唱赢了,守门的姑娘才会开锁放人,媒人就会去追送亲的队伍。媒人钥匙唱不赢,就得去向女方父母敬酒或送钱,这样即使媒人出了“监牢”,走到村寨口,女方村寨中的各家各户都要来敬酒,无论媒人酒量再大,最后也会烂醉如泥。如果不想喝,就得和敬酒者一一对歌,比赢了,可以不喝他手中的酒。突破这道防线,媒人就算完成任务,赶上接亲队伍。


   普米族婚礼上,还有十分奇特的吃羊睾丸的仪式。新娘到新郎家后,首先要和新郎同吃一碗“接嫁饭”,饭中有羊睾丸,取意今后能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接嫁饭由新郎送一口给新娘吃,再由新娘送一口给新郎吃,如此直到将这碗饭全部吃完。吃完接嫁饭,一对新人在脖子上拴上五彩线,举行祭祀祖先活动,并将酥油抹在新娘的前额,一旦抹上酥油,新娘从此就是男家的人了。


普米族恋爱方式


    普米族长期保留着独具特色的婚姻习俗。过去,普米族的婚姻主要由家长包办,实行姑舅姨表优先婚。普米族的家庭婚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青年男女大多实行了自由婚姻。


    青年男女的相识和恋爱主要通过祭奠山神、龙潭、喜庆节日的盛会以及日常的劳动生产等活动来进行。姑娘和小伙子利用这些机会,互相物色对象,互相找理由和借口接近,谈情说爱。如果是男女双方互相看中,就会双方相约到偏静的地方,或幽谷、或森林、或湖边等,相互对唱情歌。男女双方互订终身后,直至举行婚礼前,不再单独约会,婚礼过后,新娘也回娘家生活,不住夫家。此后,夫妻间只能秘密往来,直到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才能到丈夫家居住。


嫁女九族皆知


     普米族青年男女结婚时,迎娶前,新郎须送给女方父母一块布,以谢抚育女儿恩情;另送一条黄牛,作为"奶母钱",象征女家两只脚出去,有四只脚进来,总算不蚀本的意思。送女方兄弟长刀一把,意思是作为兄弟姐妹分别的纪念。另送耕牛及铁铧一套,作为新娘走后"土地牲畜伤心"的安慰。男方家长和媒人每次带去的礼品,都要分成三份:一份敬锅;一份送女方家长;一份送女方亲友,招待女家和女方村寨各家代表吃饭,以示"一女出嫁,九族皆知"。


泼水迎亲


    有的地区在订婚后,依照习惯,男的要到女家做一两年活,女的也要到男家做一两年活,双方父母对他们的劳动和其他方面都满意了,才许结婚,然后选定结婚日子。普米族人的婚期一般选在冬天腊月间。结婚时,有的地方男家派亲叔伯和兄弟三人到女家接亲,并请本寨能说会唱的两个男子一同前往,新郎则不用去。男方接亲人到女家门口,女家出来泼水迎接,接着迎亲的送亲的双方开始唱歌。女方也由亲友送亲,走到半路时故意阻拦新娘一两次不让前行,意思是舍不得姑娘嫁出去。这时男方就用唱歌来说服女方,双方对唱,谁唱输了就被泼水,被泼的人不准骂,也不准换衣服,送亲人到男家也同样被泼水,表示受到男家的尊敬。


"逮捕"新娘好成婚


    处于云南边缘地区的普米族,女家父母一般都认为出嫁姑娘不是一件太光彩的事情。因此,要举行婚礼,必须由男方前去"逮捕"新娘。迎亲吉日那天,男家要派一位儿女双全的主妇,两位伴娘和几个精明强悍的小伙子前去迎亲,在女家的巧妙配合下,装模作样地将姑娘抢走。即将出嫁的新娘在父母的有意安排下到山上或田间劳动,迎亲的人来后,由一位精明的小伙找到待嫁的姑娘,便大声喊道:"你已是××家的人了,××家请你去吃茶,跟我们走一趟吧"说完,上前迅速"逮"着佯装逃跑的新娘。这时,埋伏在新娘周围的几个美丽健壮的姑娘便不涌向前,对"逮捕"新娘的"凶手",拳打脚踢,甚至撕坏扒下他的衣服,逼迫他投降,交出新娘。随后,大家一道簇拥着新娘回到女家举行出嫁礼,唱歌喝酒,为她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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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族礼仪及禁忌


  对客殷勤礼貌,是普米族的性格和美德。当远方的客人来到家门,不论是生人或是亲友,主人家都会出来迎接,热情款待。先奉上酥油茶、炒面、水果,主人要频频向客人敬酒,客人离去时,主人要送"四色礼",即一支鸡腿、一块猪膘肉、一瓶茶叶、一瓶苏里玛酒,这是普米人赠给贵客最好的礼物。普米族人家习惯围着火塘而坐,右边为男性,左边为女性,客人的席位一般在右边。如果主人有长老,客人则坐在火塘下方,但生人都是在上席就坐。主人杀鸡煮肉,用丰盛的食物招待客人。吃饭时,主人摆出饭菜,先请客人用餐,家人则有的添菜,有的加饭,有的敬酒,将食物的最佳部分请客人食用。待客人吃饱吃好后,主人家才围坐桌旁用饭。


  米族有良好的传统道德观念。白天主人下地劳动或外出,一般都不锁门,但不会丢失财物。在外拾到别人的物品,或发现别人丢失的财物,不能随便占有损坏,要捡起来放在路边显眼的地方。对生人不能乱骂乱吼,遇路人要下马让道。让人以诚相待,日常生活中决不破坏公共财物。客人在普米族家里不能吃狗肉、青蛙肉、马肉、猫肉。不能用扫帚打人,不能用筷子打猪。不能在水中小便,不能在路上大便。晚上不能扫地,不能吹口哨。傍晚不能理发、洗头、梳头。不能毁坏地界、水界。不能戴着斗笠进屋。不能在屋里唱情歌。客人不能背向火塘而坐。不能将刀口或枪口对着别人。不能用指头指别人的鼻梁。不能将帽子翻戴在头上。不能摸别人的头。不能将鞋放在床头。吃饭时不能作响,添饭时不能反手舀饭,饭粒不能抛撒。


  历史上普米族信仰藏传佛教,也信奉原始宗教。每一村寨都有一片树林作为固定"神林"做全村寨的祭祀场所,并视为神圣不可侵犯。


  从新娘家接了新娘后,新娘不能当天接进男方家,要在村边的一个僻静的地方(男方事先搭好木棚,准备好留宿时所用全部食品及用具)留宿一夜。但如新娘、新郎是同村人,或相隔很远,可在太阳落山之前把新娘接到男方家,不留宿野外。


  孕妇分娩前,举行"今依"仪式一般要悄悄进行,不让外人知道;祭物要放在常人看见的地方,不能被人发现或被损伤。在小孩未出世前,不能准备婴儿穿的衣物。产妇分娩时,谢绝外人进出家门。产妇坐月子的日子里,除了自家的人外,不能让外人随意出入产房,不得吃产妇的食物。


  普米族禁止打狗,忌食狗肉;忌用手摸火塘上的三架和在灶上烘烤衣服;不准背着枪进门,须拿在手里进门;若门口立有经幡旗杆,旗色为白色或红色,杆顶插把尖刀,表示家里有病人,外人不得入内;妇女分娩时,男子不得进入产房。


婚姻习俗


  长期保留着独具特色的婚姻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普米族的婚姻主要由家长包办,实行姑舅姨表优先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米族的家庭婚姻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青年男女大多实行了自由婚姻。


  婚礼主持人用一根缠着彩色布条的棍子蘸上酥油,分别在锅庄、神台、大门以及新郎新娘的头上点指,祝福新郎新娘的头上点指,祝福新郎新娘幸福吉祥。接着要举行敬锅庄仪式,最后是新郎新娘拜天拜地拜神仙,仪式即告结束。紧接着,男方家在木楞房中、院坝内大开喜筵,盛情款待全体宾客。美味佳肴中,普米族特有的琵琶肉和香甜的酥里玛酒是必不可少的。酒宴开始前,全体宾客要齐唱(做客歌),然后才正式就餐。酒足饭饱之后,人们齐聚在院坝里、房子房,载歌载舞地庆贺婚礼,往往通宵达旦。


  普米族有的地方仍保留抢婚的习俗。结婚当天,父母仍让女儿去山上或地里劳动,这时候,男方派人来了,大喊一声:某某家请父去吃茶!就把姑娘抢走。姑娘被男方抢去后,婚礼按普米族的习俗继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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