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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婚俗【52】

鄂伦春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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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部地区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使用鄂伦春语,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鄂伦春族婚俗简介


    鄂伦春族在婚姻缔结上,一直保持着古老的族外婚制。在族外婚制的前提下,实行的是交错从表婚。他们在长期的缔结婚姻的实践中认识到,血缘远一些,对子孙后代健康有利。因此,不习惯直接从表,即表兄弟姊妹结婚,而习惯间接从表婚,即在堂姑母、堂舅父的兄弟姊妹间结婚。在鄂伦春人的婚姻制度中,除上述古老习俗的遗留外,也受了不少封建的影响。如在缔结婚姻时,一般由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不好占一定比例,因此,离婚和私奔者时有发生。


    鄂伦春人婚姻的缔结,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求婚,男孩到15~16岁,女孩到14~15岁,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求婚由男家提出,男方父母看中了某家的姑娘,就托媒人去求婚。认亲:求婚成功后,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男子给女方长辈磕头,唯不给岳父母磕头。过彩礼: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


    鄂伦春族婚嫁流程 鄂伦春人婚姻的缔结,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求婚,男孩到15~16岁,女孩到14~15岁,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

    求婚由男家提出,男方父母看中了某家的姑娘,就托媒人去求婚。

    认亲:求婚成功后,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男子给女方长辈磕头,唯不给岳父母磕头。

    过彩礼: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

 

    在举行婚礼的前几天,男方及其兄弟姊妹要到女方家迎接新娘。

    结婚之日,新郎新娘要穿精心缝制的狍皮衣着,新郎戴富有民族特点的狍头皮帽。新娘的发辫卷车头顶,象征已婚。作新房的“仙仁柱”布置一新。用对出花纹的狍腿皮褥铺床,绣着云纹的狍皮被摆在床铺的一头。床铺的里侧摆放着用桦树皮精制的箱子和针线盒。


    新郎要在结婚的前一天回到自己的“仙仁柱”。结婚之日,新娘由舅舅、伯伯、叔叔和兄、嫂等相送。父母给女儿的陪嫁,有马数匹、皮被褥、皮布衣服、桦皮箱以及手工工具等。送亲的队伍有说有笑,浩浩荡荡的前往男方家。


    送新娘的队伍快要到男方“乌力椤”时,新郎率领本氏族的兄弟们要出来远迎。两队人马相遇时,迎亲者表示要接走新娘,送亲者则加以阻拉。最后两队人马簇拥着新郎新娘,快马加鞭,奔向男方的“乌力椤”。到“乌力椤”后,男方父母要向送亲中的新娘的舅舅、伯伯和叔叔等敬酒。当主人把所有男女双方的宾客让至坐位上后,新郎新娘开始拜天,两人面朝正南方向磕头。然后由娘拜公婆及男方的长辈亲友。最后新郎走出“仙仁柱”。


   接着酒宴开始,把预积的干柴点燃,来宾围着篝火而坐。主人把酒和肉送至客人面前,席间新郎新娘要给所有人长辈磕头敬酒,受拜者一面向新人祝福,一面赠送礼品。酒至数巡,歌声大作,有人还翩翩起舞,热门异常,直至深夜。入夜,新郎新娘用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并用一把刀,吃一盆肉,象征永远亲密,白头到老,永不分离。最后,由婶娘或嫂嫂给铺床,并看着新人宽衣后,两人盖着一床被躺下后才离去。


鄂伦春族婚俗特色


    1、“仙人柱”里抢寡妇

    鄂伦春的"抢亲"习俗,仅见於寡妇再嫁时,他们的习惯是:寡妇如有儿子,一般不能再嫁,如要再嫁,得把儿子养大才行。她的娘家如执意要她改嫁,就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联合新许配的男家,有时为了壮声势还联合双方"乌力楞"的成员,到原夫家抢亲。鄂伦春人有个规矩,只要把女子抢出她居住的"仙人柱"(住房的名称),男方家庭就无权强留女方;不过,可以从抢亲人新赶的驯鹿中挑选若干匹驯鹿作为补偿。原夫家不愿寡妇再嫁,妇家带领新许配的男亲家来抢亲时,免不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甚至动武。但因抢亲者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原夫家抵挡不住,寡妇也往往便轻易地被抢出"仙人柱"。抢亲成功后,女家再回到"仙人柱"坐一坐,对原夫家表示歉意。


   2、结婚绕圈子

    新娘和伴娘则不参加赛马,在一旁充当观众并为自己一方呐喊助威。


   3、认亲同吃肉粥

    若男女双方已经成年,在认亲当夜可以同房。同房前必须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那就是男女各用一只手同端一个桦树皮碗,用另一只手共用一双筷子,同吃碗中的"老考太"(肉粥),以表示结成夫妻之后要同甘共苦,白头偕老。认亲时,男子要穿上黑皮边的新衣,在坎肩的背后和肩部刺上云纹,女子则要修饰鬓角和眉毛,并要把头发梳成两辫盘在头上。这种习惯的打扮是青年男女已订婚的标志。在正式结婚之前,男子要亲自给女家送去若干驯鹿作为聘礼,并向岳父母叩头。按习惯,男子在送礼时,可以和未婚妻再次同房。在择定的吉日迎亲,更是热闹异常。新郎要率领全"乌力楞"(家族的一个组织单位)兄弟姐妹浩浩荡荡去迎亲,而新娘则要带上男方送去的部分驯鹿和自己"乌力楞"送的礼物,同回男家。


   鄂伦春族婚俗现状 解放以后,鄂伦春族除了仍然实行族外婚制外,很多旧的婚俗都革除了。父母包办婚姻已被自由恋爱所代替,旧婚礼中那些繁琐仪式和封建成分已改掉。现在不但没有近亲婚配,相后异族通婚者越来越多。因此,鄂伦春族儿童体魄都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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