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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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俗的演变历程

中国婚俗的演变历程

  原始社会至先秦时期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类混杂聚群而居,没有什么婚姻观念。《吕氏春秋.侍君覧》曰“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男女之别”。后来这种状态逐步得到限制。《大戴礼礼记·盛世篇》载:“凡淫乱生于男女无别,夫妻无义,婚礼享聘者,所以别男女、明夫妻之道也,故有淫乱之欲,则饰婚礼享聘也。”

  周公礼制至今

  中国历朝历代婚礼的内容都不断变化,但主要的还是围绕“三书六礼”。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三代时期,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 “婚礼”是属于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礼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

    3000多年前的周朝的周公制“婚聘六礼”。周代的《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纳采就是求婚,问名为请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纳吉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适,纳征为交纳彩礼,请期为确定迎亲日期,亲迎为迎接新娘。周礼也规定女方到男方家居住。古代婚礼“六礼”中就记载着每一道程序都要敬拜和请示祖先的例子。直到近代,人们仍然沿袭古代的习俗,将拜堂(祖灵)、拜天地等作为婚礼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许多象征吉样的礼物在婚礼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婚礼中也会有一些象征性的避邪过程,如照花轿、闹洞房等。 婚聘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与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一起被合称为“三书六礼”。六礼婚制作是从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后世历朝历代的婚制都多数是在此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来。

  自周公之礼以来,秦汉因之,隋唐承之,期间虽有一些礼节上的变化外,皆不出“三书六礼”的范围。但自明末清初以来,华夏礼仪丧殆,各地完整的六礼已经不复存在,如大量地方志中所载的,“婚礼各处不同,大约六礼之中,仅存其四:问名、纳采、请期、亲迎而已,亦有不亲迎者。”清初朝鲜闵丁重随使团来华,根据所见所闻在《燕行录》中记载“今中国礼制大坏,人伦丧绝,非真华夏也。”并且说“今天下中华制度,都存于吾国”。

  在中国传统的婚姻文化中,婚礼的重要意义是“别男女”。按照儒家的观点,夫妇是家庭的基础,而夫妻关系的确立,其标志是婚礼。婚礼乃是人伦之本、风教之始,所以,以庄重而严格的程序来昭示“男女之别”就是必需的,婚礼之后夫妻关系才能有一个稳固的基础。

  《周礼.地官》记载,周代已经设有专门负责男女婚配的官员“媒氏”,其职责是“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后,皆署年月、日焉”。有点像今天的婚姻登记处的负责人。载于儒教圣经《仪礼·士昏礼》《礼记·昏义》中,并且在《开皇律》《唐律》《宋刑统》、《大明律》等历朝法典中得到推广,还通过吉凶宾军嘉五礼的传播影响了朝鲜、日本、越南等汉文化圈国家。

  到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正式实施,极大的影响了传统婚礼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转变,也对婚礼的形式产生了影响。以下主要从礼仪、制度、习俗、观念等方面来论证中国婚礼的变化。

  制度、习俗方面的一些变迁

  1.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氏的男女不互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到了唐代,人们对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形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予以禁止。宋、元、明、清也同唐朝一样,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律例》与《清律例》规定说“同姓、同宗不婚”,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

  2. 由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民间一般是倡导一夫一妻制的,《周礼》载“一夫一妻者,乃在别男女,使内无怨妇,外无旷夫”,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夫多妻制逐渐在中国开始盛行,至到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的土地上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3.由休妻到离婚 受儒家三从四德等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妇女一直遵从着“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的古训。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休妻的概念逐渐被离婚这样的概念所取代。单纯从字面理解就可以知道,这是一种平等的体现。

  4、服饰的变化 《仪礼》中介绍“士婚礼”就写作“昏礼”。据郑玄注释:“娶妻之礼以黄昏为期,故名。所以要选择黄昏,因为此时正是阳往阴来的时辰。”后来才加上“女”旁,写作“婚”。 在古代,婚姻不仅是男女个人爱欲的满足,而且具有“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使命,即俗话所说的“继香火”。因此,男婚女嫁就不但是个人行为,而且也是家庭或者家族的大事,因此倍受重视。

  "合卺”这个词对于现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 “交杯酒”这一个词却是每一个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卺”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内共饮合欢酒。“卺”,一种瓠瓜,味苦不可食,俗称苦葫芦,多用来做瓢。在古代,结婚时人们在仪式中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饮酒,就叫“合卺”,“合卺”始于周代,据说卺酒异常苦涩,夫妻二人同饮卺中苦酒,象征两人今后要同甘共苦,患难与共。正如《礼记》所载:“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 "卺"古代结婚时用作酒器的一种瓢:合~(旧时夫妻 结婚的一种仪式,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饮酒)。~饮(饮合卺酒)。

  观念方面:由媒妁之言到自由恋爱 古有俗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必须遵从父母之命,是古代婚姻的一项原则。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婚礼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传统婚礼的元素日渐消失。人们渐渐接受了西式风俗,采取婚礼形式。(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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